各学院: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特在我校设立“太阳慈善助学金”资助项目。现将2014年“太阳慈善助学金”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4年我校“太阳慈善助学金”资助名额为2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非应届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太阳慈善助学金”: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学年专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申报材料
1、《太阳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学院出具的专业成绩单;
4、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确定推荐参评人选,并提交《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推荐参评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三)。全校共计申报75名学生,采取差额评定方法,由捐资方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确定最终受助的25名学生。
2、未曾获得其他社会资助者优先考虑。
3、学生本人申报材料及学院汇总材料于5月22日(星期四)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2办公室。
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太阳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推荐参评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