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推进学院改革和发展。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校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设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务、行政、工会、教学科研等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院行政办负责,院教代会(工会)监督。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办学思想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情况;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科研、科技开发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情况;人员聘任和人才引进情况;对外合作交流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等。
2、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绩效工员及劳务津贴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专项经费及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捐赠及管理使用情况;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出国、职称评定等情况。
3、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学生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评优、推荐保研情况;勤工助学岗位及人员选用情况。
4、经费开支和其他事关学院建设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必须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2、所有应该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在公布栏或网络上公开。
3、学院将定期通过教职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方式对院务进行公开,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咨询。
4、认真负责地做好院务公开的报告工作,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每期期末及时填报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报表。
五、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1、学院党委和行政要充分认识到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学院议事日程,制定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公开的项目、时间、形式及监督检查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
2、建立院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学院每期填报一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学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档备查。
3、建立院务公开工作档案。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对建议和意见的答复及处理结果等有关资料,由院工会整理存档,并复印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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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0日